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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中央数据库2.0项目

(招标编号:0809-2040GZG34304)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广东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2020 年 3 月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2

1.招标条件2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

3.投标人资格要求2

4.招标文件的获取2

5.投标文件的递交2

6.发布公告的媒介3

7.联系方式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

1.总则8

2.招标文件11

3.投标文件12

4.投标15

5.开标16

6.评标17

7.合同授予18

8纪律和监督20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21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1

第三章 评标办法22

评标办法前附表22

1.评标方法23

2.评审标准23

3.评标程序2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0

第五章 服务要求34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36

一、投标函39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41

二、授权委托书42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43

四、投标保证金44

(一)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44

(二)退还保证金声明45

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46

六、分项报价表47

七、资格审查资料48

八、服务方案51

九、其他资料52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方报业传媒集团中央数据库2.0项目招标人为广东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 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方报业传媒集团中央数据库2.0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项目概况:中央数据库2.0的建设目标是在前期汇聚的数据基础上,加强数据资源积累,夯实数据技术平台,对数据进行二次加工和数据分析挖掘,并提供智能化数据分析和加工能力,实现基于应用场景和智能分析的数据服务供给侧改革,进一步在数据智能方面支撑南方日报的改版改革工作。

招标范围:

序号

商品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配置(性能参数)

1

数据门户完善

系统需求分析、设计、开发、部署

2

大数据基础管理系统完善

系统需求分析、设计、开发、部署

3

数据智能加工系统

系统需求分析、设计、开发、部署

服务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报业传媒集团。

交货期:系统在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系统全部功能开发,并上线试运行;系统在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系统正式上线,并通过验收。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7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法人;

3.2 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涉及媒体数据服务、媒体大数据应用分析类的相关案例(合同不低于本项目预算金额175万元,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盖章页等能够说明合同内容的信息),时间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年 3 月 7 日至2020 年 3 月 26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购买招标文件,节假日除外。邮购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后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0 年 3 月 27 日 9 时 00 分- 9 时 30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 年 3 月 27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方日报、南方网(http://www.southcn.com/zbtb/zbgg/node_374095.ht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289号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邮 编:

邮 编:510030

联 系 人:朱工

联 系 人:宋工

电 话:020-83003121

电 话:020-83172166

传 真:

传 真:020-83172223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2020 年 3 月 6 日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2.2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已落实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不适用

形式:不适用

1.9.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书面或电子邮件

1.10.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中加注“★”号的条款

1.11.2

偏差

未加注“★”号的条款可以偏差的最高偏差项数为10项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形式:书面或电子邮件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书面或电子邮件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时间:1个工作日

形式:书面或电子邮件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书面或电子邮件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时间:1个工作日

形式:书面或电子邮件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相关要求进行填报。投标人报价中的各项税费不应重复计算。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75万元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有效期

90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支票、汇票、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5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此账号仅限收取投标保证金)

收款单位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广州市环市中路支行

账 号:44037401040010610

请注明事由:0809-2040GZG34304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2)

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投标文件正本份数:1份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4份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是,1份

其他要求:无

3.7.3(3)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不需要

□需要,分册装订要求: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0809-2040GZG34304

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函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否

□是,退还时间: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4)

开标程序

按照投标文件递交顺序当众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3个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南方网(http://www.southcn.com/zbtb/zbgg/node_374095.ht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

公示期限:3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否

□是,具体要求: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中标服务费:

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

1、向中标人收取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服务标准的60%收取。

a.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b.中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中标服务费货币应与中标签订合同的货币相同。

3、中标服务费的缴纳方式:可用支票、汇票、电汇等付款方式。

4、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清中标服务费。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服务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函。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函。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函。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函。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服务期和服务地点

1.3.1 招标范围: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函。

1.3.2 服务期: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函。

1.3.3 服务地点: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函。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函。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 分包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服务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服务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3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投标邀请函;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服务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分项报价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服务方案;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

“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其他资格审查资料按投标邀请函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服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服务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函。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服务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天。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通过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其排名顺序。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商务部分:20分

技术部分:60分

投标报价:20分

2.2.2

评标基准价

经算术校核后的投标人的总报价为评标价。

评标基准价为有效的最低评标价。

2.2.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20

30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资格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2.1.2 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附表三《商务评分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附表四《技术评分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 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1.1.1

附表一: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投标人 招标文件要求

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法人。

2

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涉及媒体数据服务、媒体大数据应用分析类的相关案例(合同不低于本项目预算金额175万元,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盖章页等能够说明合同内容的信息),时间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投标函第6点的声明情况进行评审)

结论

2.

附表二:

符合性评审表

序号

投标人 招标文件要求

1

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完整的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函、投标报价文件、服务方案、投标资格文件、投标保证金;

2

投标文件包括有效的授权证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或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3

投标保证金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

投标文件为有效签署;

5

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6

投标总价等于或低于最高投标限价;

7

投标文件没有不符合招标文件加注“★”号的条款要求的内容;

8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未加注“★”号的条款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项数;

9

投标文件没有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结论

附表三:

商务评分表

商务部分

(20分)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审标准

相关产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10

1、投标人具有本项目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包括专题分析、文本分析、数据开放服务、商业智能、内容加工与发布及数据治理,需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明文件,满足一个得1分,全部满足得6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本分析相关专利,需提供专利授权、审核或受理证明文件,每个得1分,最高得4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相关资质

2

投标人具有软件成熟度等级CMMI3(含)以上,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全部满足得2分,否则得0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上述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企业科研能力

3

投标人有数据管理、数据运营方向的省级以上政府机构颁发的科研实验室(包括联合实验室),得3分;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

(2017年1月1日至今)

5

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有涉及媒体数据服务、媒体大数据应用分析类的相关案例(合同不低于本项目预算金额175万元),每个得1分,最高得5分;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盖章页等能够说明合同内容的信息。

注:商务得分:在全体评委的商务评分(各商务细项评分总和)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算术平均值。

附表四:

技术评分表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审标准

技术部分

(60分)

现状及需求理解

4

1.投标人对采购人及行业的理解清晰准确得2分;理解基本准确得1分;理解有偏差得0分。

2.投标人对业务流程理解的准确清晰得2分;理解基本准确得1分;理解有偏差得0分。

总体设计方案

6

系统总体设计方案整体框架合理、思路清晰、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在设计过程中使用了先进技术和理念使新的技术架构设计合理,方案的安全性、先进性、系统可靠性、兼容性、接口开放性和可扩展性是否符合要求。评分为优,得6分;较优得4分;一般得0-2分。

数据门户前台方案

5

数据门户前台需提供以下功能:

1、 提供丰富的数据门户首页展示;

2、 提供智能检索功能,包括且不限于智能检索首页、智能检索列表页和检索结果详情页三类页面展示功能;

3、 提供全媒体数据库,用于展示接入本系统的各类数据;

4、 提供智库数据功能,包括且不限于集团各智库的介绍、研究成果、智库动态、智库活动、智库产品、智库专家、核心资源等内容展示;

5、 提供详情页功能,包括且不限于报告详情页、数据详情页、专家详情页、工具引擎详情页;

6、 提供用户中心功能,包括且不限于我的权限、我的资源(收藏、下载等)功能。

方案设计先进、合理、完整,功能完善,功能点描述正确全面得5分;软件设计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合理性及功能方面有欠缺得3分;软件设计方案不合理,不完整得0分。

大数据基础管理系统方案

5

大数据基础管理系统需提供以下功能:

1、 应提供中央数据库数据接入标准;

2、 应具备多种类型的可视化数据接入、模型开发、脚本开发、工作流管理、数据质量稽核功能;

3、 应提供公共数据中心功能,将内容数据体系下的各类数据存储,形成各自的内容数据库;

4、 需提供文本自动标引的能力,借助机器学习处理技术,对接入的内容数据进行自动标引;

5、 需提供检索引擎能力,包括且不限于全文检索、智能补全、智能联想、智能纠错、智能推荐、当前热搜词提示、历史检索记录等智能化检索能力。

方案设计先进、合理、完整,功能完善,功能点描述正确全面得5分;软件设计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合理性及功能方面有欠缺得3分;软件设计方案不合理,不完整得0分。

数据智能加工系统方案

5

数据智能加工系统需提供以下功能:

1、 系统应提供门户内容管理功能,包括且不限于模板管理、标记管理、菜单管理、栏目管理、内容管理子功能;

2、 系统应提供智能分类、聚类能力;

3、 系统应提供数据集成能力,自动采集公共数据中心中符合相应条件的数据,并形成数据库;

4、 系统应提供数据集成能力,包括且不限于数据分类管理、数据主题管理、数据库权限设置;

5、 系统应提供数据库智能分析能力,包括且不限于媒体分布、关键词、情感分析、趋势分析等智能分析功能;

6、 系统应提供用户管理及角色管理功能;

7、 系统应提供系统管理功能,包括且不限于系统权限管理、运维监控、系统日志功能。

数方案设计先进、合理、完整,功能完善,功能点描述正确全面得5分;软件设计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合理性及功能方面有欠缺得3分;软件设计方案不合理,不完整得0分。

项目实施方案

3

项目实施方案全面、合理、可行,针对性强得3分;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基本完整,针对性一般得1分;项目实施方案不完整、不合理得0分。

项目方案须提供合理可行的进度计划和管理计划,进度计划须列明项目里程碑并据此开展工作,并提供符合内容要求的周汇报,甲方将根据里程碑和里程碑产出物审核乙方工作。乙方必须及时提供在项目进度中遇到的问题跟踪记录及应对方案。为保证项目质量,乙方需提供实施该项目质量管理的方案,并配合甲方进行质量检测和关键点的质量评估。

乙方须提供完整的项目管理过程,包括项目进行的各阶段(可参考:项目售前,项目启动,项目计划,实施准备,实施执行,上线试运行,项目的验收和收尾,售后维护)并列明各阶段的工作内容或产出物。

乙方须提供良好的项目沟通机制和沟通计划,形式可包括:项目工作汇报(每周),特别问题汇报(指定频率),项目阶段性会议,项目变更管理会议,项目总结及验收会议等。

乙方须提供项目风险管理及应对措施,比如提供项目风险识别与跟踪表等。

以上实施方案要求须能在现场演示述标过程中有所展现。

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

3

1.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全面、合理、可行,针对性强得3分;内容基本完整,方案针对性一般得1分;内容及方案不完整、不合理得0分。

项目核心人员要求

9

项目团队核心人员要求:

1、 项目负责人资格 1分:投标人拟派往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由国家部委颁发的项目经理证书,或PMP证书/IPMP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曾经负责过省级或以上媒体单位数据项目建设,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本项目预算金额,并提供该人员近3年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全部满足得1分,否则不得分。

2、团队技术人员 8分:

(1)至少提供1名系统架构师,要求本科及以上计算机或信息系统类学历,负责系统的技术架构设计,提供学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供该专业人员近3年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满足得1分,否则不得分。

(2)至少提供1名UE原型设计师,负责整个平台各应用系统的产品设计和UE设计;要求具有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学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供该专业人员近3年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满足得2分,否则不得分。

(3)至少提供2名UI设计师,均需具备艺术设计类专业学历(提供学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近2年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全部满足得2分,否则不得分。

(4)提供至少3名后端开发工程师和3名前端开发工程师,要求应具备计算机应用或软件工程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学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须提供为投标人服务近2年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全部满足得2分,否则不得分。

(5)项目组应配备质量保证工程师、测试工程师、文档工程师等各类角色,配置合理。全部满足得1分,否则不得分。

演示及述标

20

投标人须提供现场述标,并提供系统演示,整体演示及述标时间不超过25分钟。

演示内容要求:

1、考察应标单位对需求的理解和设计能力:演示项目要求能展示数据门户前台页面设计原型,首页中应包含如下元素:导航菜单区、搜索区(背景需为宣传广告图,且可链接广告文章)、登陆区、数据区(包含数据流、数据湖、数据报告、主题数据、智库数据、采写过程数据)、数据智能区(包含数据工具、智能引擎);智能检索页应能以目录形式展示报纸、期刊、网站、APP、微信、微博、智库数据、主题数据,并能分别展示6个数据库(报纸、期刊、网站、APP、微信、微博)的阅读排行、5大报纸(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南方周末、21世纪经济报道、南方农村报)的最新报纸头条数据。全部满足得6分,部分满足得3分,否则不得分。

2、考察项目大数据基础数据处理能力。演示项目要求能提供大数据基础管理平台展示。该基础平台能进行DB、FTP、Kafka、Mongodb类型的可视化数据接入,模型开发(需包括逻辑模型、物理模型,需支持表管理、层级/主题域)、脚本开发(需支持Shell、Python、Hive、MR、Spark-SQL、Spark)、工作流管理(需包括工作流维护、工作流监控功能)、数据质量稽核(需包括单表级、多表级和自定义稽核规则)功能。全部满足得8分,部分满足得4分,否则不得分。要求系统实际展示,可以提前准备演示数据。

3、考察项目的智能加工处理能力。演示文本处理方面的自动抽取关键词、关键短语、主题词、命名实体、自动摘要、情感倾向、智能分类、智能聚类;智能检索方面的全文检索、智能补全、智能联想、智能纠错、智能推荐、当前热搜词提示、历史检索记录等智能化检索能力。全部满足得6分,部分满足得3分,否则不得分。

注:技术得分:在全体评委的技术评分(各技术细项评分总和)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算术平均值。

2.1.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合 同 书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南方报业传媒集团中央数据库2.0

甲  方:广东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电  话:020-87373998    传  真:020-83000148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289号

乙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项目名称:南方报业传媒集团中央数据库2.0  

采购编号: 

根据项目名称:南方报业传媒集团中央数据库2.0,采编号:  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1、 货物内容

甲乙双方同意:由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之条件和条款向广东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提供南方报业传媒集团中央数据库2.0项目所需软件产品、个性化开发及服务(以下统称“合同产品”),乙方负责项目的整体需求确认、开发及实施。合同中涉及的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南方报业传媒集团中央数据库2.0需求规格说明书》。合同总额包括乙方设计、研发、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序号

商品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配置(性能参数)

产地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1

数据门户完善

系统需求分析、设计、开发、部署费用

中国

1

2

大数据基础管理系统完善

系统需求分析、设计、开发、部署费用

中国

1

3

数据智能加工系统

系统需求分析、设计、开发、部署费用

中国

1

合计总额:¥ 元; 大写:

2、 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_ _元(¥ 元)人民币。

3、 设备要求

本合同为纯软件项目,不包含设备。

4、 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1.交货期:见本合同6.1工期要求

2.交货方式:乙方须将本合同约定的软件产品及应用系统,按照甲方要求部署在指定环境中,调试到最佳的运行状态,并由甲方对软件产品及应用系统进行验收。

3.交货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报业传媒集团

5、 付款方式

5.1合同总金额

本合同总金额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5.2甲方针对乙方的付款方式:

5.2.1本合同履行所涉款项,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转账所涉及的银行账户信息,以本合同上注明的甲乙双方的银行账户信息为准。

5.2.2完成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专用发票的 15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总额的30%,即RMB 万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

5.2.3项目实施部署完成并初验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专用发票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总额的30%,即RMB 万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

5.2.4初验合格后若平台稳定运行1年则进行项目终验,项目终验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专用发票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即RMB 万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

5.2.5终验合格之日起1年内,若平台稳定运行,且乙方按合同要求提供正常的运维检测等相关售后服务,则产品保证期(一年)满后,甲方在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专用发票的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目总额的10%(质保金),即RMB 万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

稳定运行是指:项目未发生重大故障、或者一般故障出现2次以下(含2次);重大故障是指: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系统崩溃,并在工作时段内乙方处理时间超过4小时未解决;一般故障是指:由乙方原因造成系统部分软件功能不能正常使用,并在工作时段内乙方处理时间超过8小时未解决。若出现以上情况,上述终验或质保金的支付时间将按照出现以上情况的次数延长15自然日。

甲方支付货款前,乙方须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审核,若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顺延时间,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付款方式为:□现金□支票□电汇

□银行承兑汇票■其他:银行转账

乙方的银行账号信息:

帐户名:

开户银行:

帐号:

传真:

6、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6.1工期要求

本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自合同签订起计算,3个月内完成系统的开发上线,具备初验条件。

6.2 实施与服务

1.乙方应本着认真负责态度组织服务团队:

1)应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较强的技术支持和项目管理能力;

2)在项目管理、设计、研发、安装、调试、验收等方面至少安排1名项目经理、1名系统架构师,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于本项目直到项目验收。

项目经理:工作5年(含)以上,有媒体单位项目建设经验。

系统架构师:工作5年(含)以上,有媒体单位项目建设经验。

其他项目组成员:须包括UI/UE设计师、需求分析师、DBA、开发工程师、实施人员、测试工程师等。每个人员应从事软件开发1年(含)以上,并参加过2个(含)以上软件开发项目;测试人员,要求至少1年(含)以上相关软件测试从业经验。

3)在项目启动后,乙方如果需要更换上述人员,须与甲方协商并获得书面同意。如项目人员态度与能力不符合项目要求,甲方有权提出更换人员要求,乙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解决,并对此而延误的项目工期负责;

4)服务改进:乙方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甲方项目实施需要,甲方提出改进要求后,3个工作日内没有明显改进,乙方项目经理需5*8小时在现场监督改进,3个工作日仍然没有明显改进,乙方项目经理的上级领导需5*8小时在现场监督改进,依次类推,直到服务总经理(或同级别经理)5*8小时在现场监督,直到完全改进。

2.乙方须提供系统集成的工作内容、工作日程表和技术队伍构成,并严格按照日程表执行。日程表内容至少应包括现场安装、系统联调、测试、系统试运行、验收等。

3.乙方对于系统的调优提供积极的支持。

6.3质保与售后

6.3.1 试运行期服务要求

1) 系统上线后开始试运行,试运行期为30天;

2) 系统试运行期间须安排专人指导集团使用人员的操作;

3) 乙方应及时排除系统试运行过程中出现的软件故障;

6.3.2 售后服务和质保期

1) 以项目终验合格日期为起点,乙方应为产品提供一年免费质保服务。包括1年内的相关软件升级服务,修复bug漏洞服务。

2) 接到集团的维修维护请求后0.5个小时内响应,需要到现场时,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对于影响生产的紧急事件,须在1个小时内恢复生产;对于不影响生产的故障,需在24小时修复。由乙方派人到用户现场进行维修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 乙方应设立技术热线,提供7天x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4) 质保期内,乙方应保证设定上门检修方案,按期上门巡检,并出具巡检报告,这些工作不再向集团收取费用。巡检内容:收集系统配置、存储情况、性能状况等信息,分析系统现状,对内存效率、I/O效率、事件等进行分析,发现潜在问题并给出相关调整建议。巡检频次:不少于每半年一次。

5) 乙方在特殊时段(例如两会等)以及产品安装、系统变更和迁移、系统升级等提供现场或者专家远程支持服务。

6) 针对操作系统、浏览器、平台的版本升级,在售后服务有效期内,遇到系统异常、故障的,开发商有能力快速响应并升级系统。

7) 提供至少5场用户培训。

8) 质保期内发生维修事项,中标人须及时解决,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仍由投标人承担。

6.3.3 工程组织实施与进度计划要求

合同签订及首付款到账后,乙方即与集团共同确定工程时间安排,按进度实施;本项目实施工作总体计划如下:

1) 应用系统开发及集成时间3个月(包括项目启动及需求调研);

2) 系统安装上线后开始试运行,试运行期为30天。试运行结束后30天内实施初步验收;

3) 初步验收完成后一年实施竣工验收。

6.3.4 文档需求

乙方在项目软件系统开发开始和完成,系统集成开始和结束时应向用户提供下述项目建设与管理相关技术文档:

1、开发文档

软件开发文档主要包括如下:

1)需求调研报告

2) 需求规格说明书;

3)概要设计说明书;

4)详细设计说明书;

5)数据结构定义文档;

6)接口标准定义文档;

7)测试用例。

8) 试运行计划和报告

2、集成文档

1)技术文件:技术方案,设备及应用系统部署、运行、测试等相关的技术文件;

2) 应用系统联合测试文档:乙方应针对该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测试文档;

3) 安全测试评价报告(第三方或自测);

4) 运维与操作手册;

5) 安全应急预案

6) 项目验收文档:项目验收时收集各项验收数据、文档,汇总成册,并对所集成系统进行综合评估,如有软件基础产品和许可,需提供产品签收确认单。

乙方在应答时须列出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和需向用户提交的详细文档清单,包括文档提交的计划安排。所有的技术文件尽可能采用中文。

6.3.5 需求变更

因本项目包含较多模块与业务,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需求变更。如果需求变更导致工作量的调整在现有需求的10%之内,则视同包含在项目需求之中,需求变更导致的费用在合同总价10%内,不做合同总价和工期调整,仅按照需求调整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备案(提供承诺函)。如果需求变化范围超过10%,需签订合同费用增补协议,同时在合同费用增补协议中相应调整工期。

7、 安装与调试

乙方必须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报价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8、 项目系统验收:

8.1 验收程序

8.1.1项目初验

项目自正式上线之日起1个月内各项功能运行正常,符合《项目需求书》既定要求,若乙方经自查已满足项目验收标准,可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项目初验,甲方应自收到乙方提交的验收申请书面文件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对项目验收条件进行评估。经甲方评估,若已具备项目验收条件,甲方应组织验收工作,并与乙方共同签署初验合格证书;若暂不具备项目验收条件,甲方应自收到乙方提交的验收申请书面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提交的验收申请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应与甲方就提出的异议进行沟通,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按照项目验收标准进行完善和补充。

8.1.2项目终验

项目初验合格后12个月内系统运行稳定,符合《项目需求书》既定要求,若乙方经自查已满足项目验收标准,可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项目终验,甲方应自收到乙方提交的验收申请书面文件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对项目验收条件进行评估。经甲方评估,若已具备项目验收条件,甲方应组织验收工作,并与乙方共同签署终验合格证书;若暂不具备项目验收条件,甲方应自收到乙方提交的验收申请书面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提交的验收申请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应与甲方就提出的异议进行沟通,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按照项目验收标准进行完善和补充。

8.1.3第三方评测

在项目终验阶段,甲方有权聘请软件行业第三方评测机构,费用由甲方承担,对乙方交付的所有软件产品进行评测。如评测结果不合格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既定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追加服务期限。

9、 甲乙双方责任

9.1甲方为乙方提供硬件环境和实施工作环境及测试环境,并提供乙方软件开发所需要的有关资料和数据及相关规范和标准,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9.2甲方应及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付清相应合同款项,并做好配合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工作,如及时收货、验收并与乙方共同签署接收单、验收报告、合格证书等相关单据。

9.3甲方提供必要的业务人员与技术人员配合需求分析、软件开发、系统测试、系统上线工作。

9.4乙方人员在进行业务需求编写、软件开发、系统测试等工作过程所支付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9.5因甲方需求变更、工作优先级变化等原因,造成项目完成进度延迟,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9.6乙方应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实施的规定组织相关专家、技术人员等会同甲方指定人员成立项目组,负责本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

9.7乙方承诺用技术熟练、有经验的项目人员来保证项目快速有效地实施。实施部署阶段乙方需派研发人员现场支持。

9.8为保证甲方正常使用该系统,乙方同意依照本合同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相关条款向甲方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

9.9甲乙双方应各指定一名项目经理全程参与本项目。乙方指定的项目经理需与投标文件中标明的项目经理一致,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不可抗拒原因乙方需对项目经理进行变更的,需要征得甲方同意,不得无故变更。在实施过程中,如乙方项目经理无法达到项目实施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项目经理。

10、 保密:

1. 甲方需对所知悉的乙方经营策略、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商业信息进行保密。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上述需保密的商业信息内容。

2. 乙方须对工程技术文件以及由集团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技术文档和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的任何内容。

3. 泄密责任:按双方协商或仲裁解决,被泄密方有权要求泄密方对因泄密而导致的直接损失作出赔偿。

11、 软件著作权及知识产权

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针对本项目需求开发或组织开发的软件、软件模块或其他代码等的著作权及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应满足本项目全部技术业务需求,并在项目验收前向甲方提交源代码,乙方如产品中采用已有的成熟模块或核心技术,需提前明确指出,该部分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

12、 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乙方交付的货物、工程/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接受服务,到期拒付货物/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13、 争议的解决

1.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4、 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5、 税费

1.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6、 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17、 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保留贰份,每份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

银行帐号:

开 户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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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服务要求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中央数据库2.0

需求规格说明书

广东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月

目录

1.项目背景1

2.建设目标和内容1

3.总体需求分析2

3.1.需求分析2

3.2.用户角色分析3

3.3.总体技术要求4

4.主要功能需求5

4.1.数据门户前台系统5

4.1.1.首页5

4.1.2.智能检索6

4.1.3.全媒体数据库6

4.1.4.智库数据7

4.1.5.详情页8

4.1.6.用户中心9

4.2.大数据基础管理系统9

4.2.1.数据标准9

4.2.2.数据接入及标准化处理10

4.2.3.公共数据中心10

4.2.4.智能标签11

4.2.5.检索引擎12

4.3.数据智能加工系统13

4.3.1.门户内容管理13

4.3.2.智能分类、聚类14

4.3.3.数据集成15

4.3.4.业务数据中心15

4.3.5.数据库智能分析16

4.3.6.用户管理16

4.3.7.单点登录17

4.3.8.系统管理17

4.3.9.运维监控17

4.3.10.系统日志18

4.4.中央数据库2.0系统功能框架19

5.非功能性需求21

5.1.系统性能21

5.2.可靠性21

5.3.可用性21

5.4.扩展性22

5.5.兼容性22

5.6.安全性22

5.7.系统运维23

6.项目实施及售后服务要求24

项目背景

中央数据库以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数据优先”战略为指导,以数据集中和共享为路径,构建集团现代化的数据共建共享管理体系,打造覆盖集团、统筹利用、统一接入的数据服务平台,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数据协同管理和共享服务。其1.0版本的建设工作自2017年12月启动以来,已全部完成并投入使用。总共建成了汇聚集团内容数据的2000余个数据库(集),引入13个外部专业领域知识数据库,总数据量超过1000万条。并提供了一系列数据和智能辅助工具,陆续为集团采编、智库、技术等业务部门人员提供数据新闻、数据库、数据报告、榜单指数等10多类业务应用场景的支撑服务。

根据集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工作部署,中央数据库项目组调研多个传媒行业先进数据单位的数据建设经验,及国内外大数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同时结合集团数据发展实际情况,按照集团主要领导关于“抓好集团中央数据库建设,推出南方数据服务品牌”的工作要求,中央数据库项目启动2.0建设工作,重点加大积累数据资源以及提供数据智能工具服务。

建设目标和内容

中央数据库2.0的建设目标是在前期汇聚的数据基础上,加强数据资源积累,夯实数据技术平台,对数据进行二次加工和数据分析挖掘,并提供智能化数据分析和加工能力,实现基于应用场景和智能分析的数据服务供给侧改革,进一步在数据智能方面支撑南方日报的改版改革工作。

内容主要围绕数据技术系统建设进行,重点搭建南方数据门户、大数据基础管理系统、数据智能加工系统。

总体需求分析需求分析

系统主要功能分为以下三部分:

(1) 打造数据门户:为集团用户提供中央数据库的数据资源、数据工具、数据智能引擎等大数据及人工智能服务。门户主要栏目包括智能检索、全媒体数据、智库数据、采写过程数据、数据报告、数据工具、智能引擎、用户中心等。门户展示数据库、专题数据集、数据包、数据洞察报告、数据智能工具和智能引擎等数据产品,并能为用户提供数据浏览、搜索、下载及数据智能分析等服务。

(2) 完善大数据基础管理系统:制定数据标准(本阶段重点制定内容体系数据标准),继续接入集团内部其它数据库包括媒资数据、采编过程数据、智辅系统数据,并根据数据标准进行标准化处理(含数据清洗校验等),构建集团公共数据中心将数据分体系存储,对内容数据进行自动化标引和智能化标签,并进行跨平台Index索引检索集成(本阶段新增2个跨平台检索)。

(3) 建设数据智能加工系统:主要提供门户内容发布管理、数据二次加工、数据快速集成及数据智能分析服务。包括数据集成、数据编审、数据智能分析及各类数据智能API集成、数据分发、智能分类聚类等。

用户角色分析

系统用户角色主要分为以下五种:

普通用户:主要是集团各部门对平台资源有需求的个人用户,如编辑、记者、智库从业人员等,是系统的直接使用者,主要是使用数据门户各栏目的浏览、搜索、下载、智能分析等功能。

数据运营人员:根据门户的使用情况进行分析,通过内容发布系统优化门户的前台展示,更好地提供数据服务。数据运营人员还可对所管理范围内的数据和内容进行编辑、审核和管理,进行数据专题的整合、发布、撤销发布。以及通过智能加工系统对所管理数据进行二次加工利用。

数据管理人员:管理普通用户的菜单权限和数据权限,管理数据运营人员的功能权限和数据权限。

开发人员:指需要通过接口方式调用智能工具、智能引擎或使用平台数据的用户。

系统管理员:对系统服务器资源进行总体管理和监控,对平台管控的数据资源,使用大数据操作系统进行增加、编辑、删减等。

总体技术要求

主要质量属性

详细要求

先进性

本系统的核心功能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涉及的文本分析及智能分类聚类等核心技术及算法应采用国内外比较先进的研究成果,确保系统设计具有领先性。能够将最新科研成果应用于新闻写作业务,通过技术驱动业务创新。

开放性

系统应具有良好的开放性,最好能提供平台性的产品,具备成熟的二次开发平台,可以让我方技术人员能够快速掌握系统的使用及开发方法。提供详细的接口与数据库说明文档。能将系统功能封装成服务开放给其他业务系统调用。

可靠性

系统运行应稳定可靠,具备高可用架构。系统无单点风险,各层至少是双机服务,确保应用的安全性,支持系统7x24小时不间断工作;系统采用松耦合架构,各子系统互相不影响;服务器端程序能无间断持续工作年可用率达99.9%;要有完备的数据备份方案,保证系统故障期间数据不丢失;要有详细、可行的故障恢复预案,在系统出现故障后要能快速恢复应用;

可扩展性

系统扩展简单,可通过架设多台WEB服务器、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来提高系统性能。Web服务器、应用服务器需支持在云平台虚拟化环境上搭建。

易用性

系统的各项操作简单、明了、易用,符合一般用户的操作习惯。

安全性与保密性

系统运行的高稳定性,数据存储、使用的高安全性,恶意访问攻击的高防御性,后台管理的安全性,以及所有可能与业务生产和管理相关的环节,均需以安全为前提。安全架构设计及实施部分需与集团已有安全系统(设施)共享或对接。以上安全需求不能以明显降低系统运行效率(包括用户访问速度等)为代价。有完善的日志审计功能,提供安全的信息加密机制,具备可靠的权限控制体系,满足国家安全等级保护二级要求并通过备案。

可维护性

系统应该兼具集中配置和分权分块配置的维护控制功能,有完善的系统故障跟踪日志。有成熟的数据处理优化策略。

主要功能需求数据门户前台系统首页

数据门户分为PC网页版和手机移动版两个版本,PC版的前台首页需能展示中央数据库中的数据、数据工具及智能引擎等内容和服务;手机移动版应支持以H5页面的方式与小南移动端集成,需支持对库中资源的检索功能。

PC版首页应包含:导航菜单区、搜索区(背景为广告图)、登陆区(用户中心)、数据区(数据流、数据湖、数据报告、主题数据、智库数据、粤港澳大湾区数据、采写过程数据)、数据智能区(数据工具、智能引擎)。

小南是集团使用的内部交流软件,分为PC客户端和手机移动端。PC版应单独为小南PC客户端制作1个数据首页,在小南PC客户端中可在“数据库”模块直接展示该首页,该首页展示的内容应包含:搜索区、广告图、目录形式集中展示系统内的各类库、主题数据、报纸头条、数据工具等。

以上各栏目内容均需能通过后台配置展示(详见4.3.1门户内容管理)。

小南移动端应以轻应用方式实现智能检索服务,包括:智能检索首页、检索列表展示和检索详情展示。

智能检索

智能检索页面应提供智能检索首页、智能检索列表页和检索结果详情页三类页面展示功能。

智能检索首页,能提供按各类条件进行搜索各类数据及数据库,并能以目录形式集中展示系统内各类数据库、以及智能关键词匹配的形式展示各类数据库。

智能检索列表页应能实现对各类数据的检索结果展示,并可以对检索结果进行数据智能分析,含关键词分析、情感分析、观点分析、传播分析。

智能检索需能实现对接入中央数据库的所有数据进行跨库检索、关键词检索、标题检索、全文检索、设定搜索范围检索,以及关联推荐、当前热搜提示等使用功能。

基于检索结果系统需可以支持进行数据智能分析。

检索结果详情页需能展示各类文章内容的标题、正文、发布时间、数据来源、作者,以及关键词、情感分析等各类智能分析结果。

全媒体数据库

全媒体数据库用于展示接入本系统的各类数据,包括:报纸、期刊、网站、APP、微信、微博、图片、专题信息、优秀报道、历史线索、文献资料和采写过程系统数据、智辅系统数据(主要为互联网采集数据)。

报纸数据,包括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南方周末、21世纪经济报道、南方农村报的历史数据和每日更新数据。

期刊数据,包括南方人物周刊、农财宝典期刊。

网站数据,包括集团旗下各媒体官方网站。

APP数据,包括集团旗下各媒体APP。

微信数据,包括集团旗下各媒体微信。

微博数据,包括集团旗下各媒体微博。

图片数据,为集团图片库导入的图片和图片信息。

专题信息数据,包括人物库、地域库、机构库的信息。

优秀报道数据,包括集团旗下荣获中国新闻奖和广东新闻奖的稿件文章。

历史线索数据,包括集团呼叫中心和来自互联网、短信、彩信、邮件、来电等不同途径线索信息。

文献资料数据,为原文献资料数据导入数据。

以及各类基于业务智能分类的专题。

以上数据需按不同数据种类提供适合数据特性的展示、查询、浏览、下载等功能。

全媒体数据库内的数据源若出现停刊停更、或者增加数据源,双方可进行协商处理。

智库数据

智库数据提供南方智库集群数据的展示使用入口。包括展示集团各智库的介绍、研究成果、智库动态、智库活动、智库产品、智库专家、核心资源等内容。目前集团智库矩阵包括南方经济智库、南方法治智库、南方教育智库、南方城市智库、南方党建智库、南方数据字政府研究院、广东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南方周末研究院、南都大数据研究院、南方数据舆情研究院等。

智库数据需能通过后台管理发布,支持管理发布的内容需包括:智库的首页、各智库介绍、研究成果、智库专家、智库产品、智库动态、智库活动、核心资源等内容。

智库介绍需包含各智库LOGO、介绍内容和发布时间信息。

研究成果和智库动态、智库活动的列表需包含标题、关键词、摘要、所属智库分类、作者、和发布时间信息等。

智库专家需包含专家搜索、专家筛选等。

智库产品需包含产品标题、内容、智库分类、产品类型信息等。

核心资源需包含名称、图片、智库分类信息,并能点击跳转至其他外部链接地址。

详情页

详情页分为报告详情页、数据详情页、专家详情页、工具引擎详情页几类。

数据报告、智库类数据内容展示,应以报告详情页展示方式,展示报告的标题、发布时间、作者、所属机构、关键词、摘要、正文内容。

通过数据接入的报纸、期刊、网站等数据类型内容展示,应以数据详情页的展示方式,展示各类文章内容的标题、正文、发布时间、数据来源、作者、关键词等等,以及各类智能分析结果。

智库专家、人物介绍类的内容展示,应以专家详情页的展示方式,展示专家头像、姓名、所属智库、现任职务、研究领域、人物简介(包括个人简介、出生日期、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主要荣誉、参加过集团的项目、研究成果和媒体报道,及所属类别、学术研究关系等。

数据工具、智能引擎的介绍内容展示,应以工具引擎详情页的展示方式,展示工具或引擎的名称、简介、上架时间和详情介绍,如工具能提供使用,还应提供链接至使用网址。

用户中心

用户登录后,可以在门户前台系统页面中退出登录,并为用户提供我的权限、我的资源(收藏、下载等)等功能。

在我的权限处,需可以查看到登录用户的所属角色信息。

我的资源中,需分别记录用户已经收藏和下载的资源信息,需包括资源的标题、资源类型、数据来源、收藏/下载时间等信息,对于已经收藏的内容,还需提供删除收藏的功能。

大数据基础管理系统数据标准

本项目的建设,需要为中央数据库制定数据接入标准,包括标准定义、技术标准、业务标准、标准管理等。

制定的数据接入标准,本阶段主要围绕内容数据体系进行,要从目前接入历史媒资数据以及未来所接入数据类型的可能性全面考虑制定相应的数据标准。

数据接入及标准化处理

系统应具备DB、FTP、Kafka、Mongodb类型的可视化数据接入、模型开发(需包括逻辑模型、物理模型,需支持表管理、层级/主题域)、脚本开发(需支持Shell、Python、Hive、MR、Spark-SQL、Spark)、工作流管理(需包括工作流维护、工作流监控功能)、数据质量稽核(需包括单表级、多表级和自定义稽核规则)功能。

对集团内部媒体数据库中的原全媒体资源库、内容数据库(含南方传媒研究杂志数据)、图片库、专题库、优秀报道库、历史线索库、文献资料库和采编过程系统数据、智辅系统数据(主要为互联网采集数据)进行数据接入工作,并根据数据标准进行标准化处理。

支持文字、图片数据等不同类型、不同结构的实时接入,根据数据源的具体情况,需支持采用各类数据接入方式,包括API接入、数据库接入、RSS数据接入等。

系统需能提供对数据的抽取、载入、清洗、转换、查重、校验、结构化等处理过程。需能监控过程中产生的异常信息并记录和展示。

公共数据中心

公共数据中心主要提供数据分门别类存储,将内容数据体系下的各类数据存储,形成各自的内容数据库。

内容数据体系下分报纸库、期刊库、网站库、微信库、微博库、APP库、报告库等。各个�